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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湖南成交 |
| 时间:2020-09-16 14: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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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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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0623--2075N3109130(招标文件编号:0623--2075N3109130) 二、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永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新塘组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5.00
供应商名称:湖南湘楚绿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县星沙镇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G01栋30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5.00
供应商名称:长沙浩光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泉塘街道泉塘安置区B区22栋1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沙永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 某部副食品配送 / 两年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湖南湘楚绿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 某部副食品配送 / 两年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长沙浩光农产品有限公司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 某部副食品配送 / 两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明福、雷振东、刘唐兴、余榈、戴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合同金额的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对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WJHNZD-2020-FW35-A001、招标编号:0623--2075N3109130)。本项目于2020年08月2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开标仪式于2020年09月14日09:00时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举行,随后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仔细的工作,已提出评标报告,现将排名公示如下: 第一名:长沙永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湘楚绿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名至第三名为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名称: 长沙永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禽肉蛋类报价:上浮率5 %;其他副食品报价:上浮率 5 %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新塘组3号 中标单位名称: 湖南湘楚绿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禽肉蛋类报价:上浮率5 %;其他副食品报价:上浮率 5 % 联系地址:长沙县星沙镇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G01栋301号 中标单位名称: 长沙浩光农产品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禽肉蛋类报价:上浮率5 %;其他副食品报价:上浮率 5 %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泉塘街道泉塘安置区B区22栋112号 评审专家名单:郑明福、雷振东、刘唐兴、余榈、戴恬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真实情况的质疑。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1-84819010 地 址:长沙市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11室 电话:0731-8455384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长沙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31-8481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林丹0731-84555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0731-8455541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湖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238118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6 14:35: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副食品 公告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业务辅助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中标公告辽宁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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