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中标公示吉林成交

时间:2020-09-18 10: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2205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中标公示吉林成交的信息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DFAFJL-GP-20201084(招标文件编号:DFAFJL-GP-20201084)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九台市工农大街1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
   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良、张娥、殷淑娟、刘玲、胡光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

中标公示

我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9月17日9时00分在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开标,评标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05评标室。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DFAFJL-GP-20201084

中标单位: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81785900702W

地址:九台市工农大街11号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37。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东良、张娥、殷淑娟、刘玲、胡光艳。

以上中标公示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2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吴鹏

电话:0431-82368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431-84621603转802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吴鹏0431-8236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方式:黄经理0431-84621603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0431-84621603转80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中标公示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96343
信息来源: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8 10:32: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九台   中标   长春市   污水处理   项目

上一篇: 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文化季系列演出活动2020年“唱响即墨·舞动梦想”综艺演出项目第四包成交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