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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9-21 17: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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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LY202008-056(招标文件编号:LY202008-056)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中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集商国际项目A1、A2、A3、A4、A5号楼1832-12号 中标(成交)金额:56.902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省中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日内 岳丽晶 注册贰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欣波、任希今、袁桂玲、康俊洁、于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金额为569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6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 一、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LY202008-056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中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集商国际项目A1、A2、A3、A4、A5号楼1832-12号 中标金额:56.9028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浩建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南、正阳街以西先行名苑14幢1单元1413号房 中标金额:56.9149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中标金额:56.9125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日内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岳丽晶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吉222070700255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平宇东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吉222192097978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任晓鹏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81833231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欣波、任希今、袁桂玲、康俊洁、于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金额为56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中街577号 联系方式:17790042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贺楠 联系方式:0431-81668785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中街577号 联系方式:张丽晶 17790042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王贺楠 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贺楠 电 话: 0431-8166878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80954 信息来源: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17:35: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长春市 棚户区 地块 园区 上一篇: 5G移动网络运维仿真综合实训平台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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