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

时间:2020-09-22 08: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2361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天津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的信息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11344557)中标公告<body xmlns="">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11344557)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11344557 二、项目名称:“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知春路9号泛亚大厦第十六层1605B
2,6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面向社会第三方采购“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三年战略合作服务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产业规划项目”
服务要求:能够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天津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相关工作、能够高标准完成“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所涉及的各项研究工作与运营工作等
服务时间:“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服务标准:天津滨海高新区新动能培育、新经济发展提供战略指导、智库支撑和落地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颜秉昆,徐勇亮,黄玉新,洪清有,张娜 陈研,肖志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5531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022-84806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联系方式:022-28220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典   电 话:022-2822004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新经济研究院及十四五规划).doc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11344557)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天津自创区新经济研究院”合作共建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11344557)中标公告天津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733090
信息来源: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2 08:04: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天津   中标   合作   天津滨海   高新技术产业

上一篇: 虎林市教育局_虎林市幼儿园、林业学校多媒体触控式一体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黑龙江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天津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