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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时间:2020-09-29 11: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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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ZYJG20-9-ZB25(招标文件编号:ZYJG20-9-ZB25)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雷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奢岭村街东社

中标(成交)金额:62.1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省雷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 
   完成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项目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 
   刘英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时向民、陈跃双、齐光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

中标公告

我公司受长春市晨光学校委托对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于2020年09月28日在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公开开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YJG20-9-ZB25

中标单位:吉林省雷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奢岭村街东社

中标金额:62.19万元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1093号

中标内容:完成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项目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

中标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

评标专家姓名:时向民、陈跃双、齐光媚

    以上中标结果公告一日(公告期为:2020年09月29日),在公告期间本项目各投标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没有异议,公告期结束后将向中标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招标人:长春市晨光学校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1093号

联系人:李辉

电  话:1333177610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32室

联   系   人:赵宇

电        话:0431-8570000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晨光学校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1093号        

联系方式:李辉,1333177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32室            

联系方式:赵宇,0431-8570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宇

电 话:  0431-857000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晨光学校2020年薄弱校改造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351317
信息来源: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9 11:48: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长春市   晨光   学校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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