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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
时间:2020-10-22 07: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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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HYHAQD2020-0382(招标文件编号:HYHAQD2020-038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农帮乐农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8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蔬菜类 折扣率(%):90.00
供应商名称:青岛佳俊果蔬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青岛莱西市马连庄镇郑家下夼村13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水果、瓜类 折扣率(%):88.00
供应商名称: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烟台路5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肉类 折扣率(%):95.00
供应商名称:青岛利客来集团莱西购物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莱西市烟台路6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粮食类(大米、面粉、玉米面、淀粉) 折扣率(%):98.00
供应商名称: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烟台路5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用油类(花生油、大豆油等) 折扣率(%):97.00
供应商名称:青岛集味轩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海口路15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水产品类 折扣率(%):95.00
供应商名称:青岛利客来集团莱西购物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莱西市烟台路6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副食及调味品类(包括:豆制品、调味品、干货、禽蛋等) 折扣率(%):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青岛农帮乐农贸有限公司 蔬菜类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青岛佳俊果蔬专业合作社 水果、瓜类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 肉类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青岛利客来集团莱西购物有限公司 粮食类(大米、面粉、玉米面、淀粉)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 食用油类(花生油、大豆油等)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青岛集味轩贸易有限公司 水产品类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青岛利客来集团莱西购物有限公司 副食及调味品类(包括:豆制品、调味品、干货、禽蛋等)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晓梅、谭燕、贾建江、范连雷、赵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1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 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93号 联系方式:陈琳 0532-5891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室 联系方式:安娜娜 0532-8576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娜娜 电 话: 0532-857612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322509 信息来源: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2 07:21: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莱西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麻城市中馆驿区域性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和调节池工程防渗材料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湖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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