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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国有林保护中心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11-02 11: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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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JLHYHX-2020200(招标文件编号:JLHYHX-2020200) 二、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华茂园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2-2号106-2号 中标(成交)金额:1339.9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林省华茂园林有限公司 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 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 // 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经营期为自2030年1月1日起至2049年12月31日止,经营期共20年;移交期为中标人向投标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管理期到期前一个月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玉丽、高欣、张洪星、王玉英、于凤影、刘孝春、尤宪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JLHYHX-2020200 二、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华茂园林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2MA17GDCR5X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2-2号106-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天明 13314316608 中标(成交)金额:1339.9900万元
名称: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经营期为自2030年1月1日起至2049年12月31日止,经营期共20年;移交期为中标人向投标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管理期到期前一个月;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常玉丽、高欣、张洪星、王玉英、于凤影、刘孝春、尤宪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国有林保护中心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席玥 联系方式:0431-8133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从南北商务酒店上楼) 联系人:郝秀萌 联系电话:0431-8511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秀萌 电 话:0431-85116007 4.监督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68784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国有林保护中心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联系方式:席玥 0431-8133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从南北商务酒店上楼) 联系方式:郝秀萌 0431-8511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秀萌 电 话: 0431-851160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国有林保护中心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国有林保护中心长春莲花山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及委托管理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288374 信息来源: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2 11:39: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中标 莲花山 互联网 基地建设 上一篇: 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赖头村村庄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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