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时间:2020-11-20 07: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5541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山东成交的信息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校车租赁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    地址:山东潍坊民主西街10066号

        联系方式:8060401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县(区)健康东9969号富潍大厦B座

        联系方式:0536-8889360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校车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98202002000058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四、成交日期:2020年11月1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结果

1
消防维保 
山东鲁安消防安保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科技园2号产业楼1-109室 270480元 

2
校车租赁 
潍坊宏宜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大河北张庄社区健康东街10811号晟景商务大厦509 550000元 

3
一键报警 
潍坊金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鸢飞社区北海路2052号青青家园2、3号商住楼436 71960元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标包1:魏新村、李英德、郑淑芬、标包2:魏新村、李英德、郑淑芬、标包3:魏新村、李英德、郑淑芬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山东鲁安消防安保有限公司(77.29、81.29、83.29)、山东省安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7.0、64.0、69.0)、山东华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3.0、75.0、77.0)、山东泰和盛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60.2、66.2、67.2)、山东海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73.6、79.6、84.6)标包2:潍坊宏宜旅游客运有限公司(91.09、91.09、92.09)、潍坊驰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8.01、74.01、74.01)、昌邑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1.0、67.0、72.0)标包3:潍坊金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85.0、87.0、94.0)、潍坊市新佳智能设备有限公司(78.4、80.4、81.4)

九、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0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6-8889360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潍坊市新佳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2、山东海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3、山东华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4、潍坊华菱消防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提交响应文件)

5、山东省安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6、山东泰和盛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7、潍坊驰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8、潍坊华菱消防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提交响应文件)

9、昌邑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828495
信息来源: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0 07:28: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经济开发区   校车   教育局

上一篇: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等设备采购-中标公告海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