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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12-08 07: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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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0773-2041GNJLHWGK3302(招标文件编号:0773-2041GNJLHWGK3302) 二、项目名称:龙井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凯泽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 中标(成交)金额:238.292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长春凯泽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迈瑞 BS-2000M 1台 人民币119.9998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桂月、吴红花、李春姬、张龙成、李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和服务类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57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龙井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73-2041GNJLHWGK3302 二、项目名称:龙井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凯泽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 中标金额:人民币238.2924万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品牌: 迈瑞 规格型号:BS-2000M 数量:1台 单价:人民币119.9998万元 六、评审专家名单:李桂月、吴红花、李春姬、张龙成、李龙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和服务类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 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人民币35747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08日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海兰路西50米 联 系 人:李龙 联系方式:0433-3230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联系方式:17743469028、19997160686、0431-81150785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电 话:17743469028、19997160686、0431-81150785 4.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海兰路西50米 联系方式:李龙0433-3230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林叶、王丽艳17743469028、19997160686、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电 话: 17743469028、19997160686、0431-8115078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龙井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龙井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384018 信息来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8 07:33: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龙井市 建设项目 保障体系 物资 上一篇: 2020年始兴县山地柚果园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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