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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邀请招标编号:HHZX-20136)中标结果公告江西成交 |
时间:2020-12-14 12: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HHZX-20136(招标文件编号:HHZX-20136) 二、项目名称: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173号; 中标(成交)金额:365.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15日历天 袁霞 赣2361415371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昀、杨晨、韩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参照赣计收费1980号文的68%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42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邀请招标编号:HHZX-20136),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邀请招标开标、评标活动于2020年12月11日09:30时整在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公共配套中心9#写字楼304-306室)开标厅、评标室举行。经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工期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企业资金 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 15日历天 3652000.00 中标单位名称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袁霞、赣236141537136; 中标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173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范昀、杨晨、韩接红;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对3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查,3家供应商全部通过本次审查,理由如下:1.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具备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2.具备该项目服务需求的履约能力,质量和服务均可满足邀请招标文件实质性招标要求;3.该公司与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3家供应商分别为: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标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中标公示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招标人 招标人: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99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91-85290126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公共配套中心9#写字楼304-306室 联系人:仇浪、谌炜、刘鲁平 联系电话:0791-86899377、86491885 、传真:0791-83871153 电子函件:jxhhzx@126.com 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99号 联系方式:黄工0791-8529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791-86899377 联系方式:仇浪、谌炜、刘鲁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浪、谌炜、刘鲁平 电 话: 0791-8689937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邀请招标编号:HHZX-20136)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水果中路、蔬菜区及三号门南面停车场等道路摊铺沥青工程(邀请招标编号:HHZX-20136)中标结果公告江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918931 信息来源: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4 12:08: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江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深圳 招标 工程 南昌 中标 上一篇: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成交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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