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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12-22 07: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YGGZYBM-2020639 二、项目名称:乾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双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928号 成交 价格:5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一、中标标的 (一)数据采集:采集乾安县所有网商在全国重点平台的交易数据,其中包括实物型交易数据(如淘宝,京东等)和服务型交易数据(如美团、去哪儿等),并按月分析本县网络零售额及实物型和服务型行业细分。 (二)大数据系统功能模块: 大数据系统,应包含以下模块 (三)硬件支持:大数据系统能够支持多设备展示(如液晶大屏、电视、投影仪),操作简单,维护方便。 (四)数据更新:大数据系统能够按月更新数据,更新时间最迟不超过每月15号 (五)数据报告提供要求:通过智能大数据采集系统对全网电商平台进行监测,对颗粒数据进行结构化、去重、挖掘、分析,统计分析全县范围内电子商务整体交易及走势、电商行业数据、电子商务综合发展指数、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电商企业监测、“桦甸造”网络零售额数据。具备统计全县范围内网络交易数据以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网商数量、排行榜单、农特产品销量等与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数据采集和形成报告。数据以报告形式提供,分为月报表、季度报、半年报、年报”。 (六)乙方按甲方要求,更新完善系统未尽内容。 (七)供应商提供服务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标准。 (八)项目服务地点:乾安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九)具体付款方式: 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分次付款 (十)按合同金额3% 收取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结束返还。 (十一)本项目免费售后服务期为 3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出现问题的,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中标人须设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负责解答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十三)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服务出现问题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 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十四)如服务内容复杂,中标人必须给予免费培训,直到采购人能够熟练使用为止 二、其他要求 (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受项目单位的检查指导; (二)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交付; (三)本项目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 (四)乙方保证采购项目与吉林省商务厅和国家商务部的大数据系统和平台有效对接。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方明(评审专家)、张真军(评审专家)、魏丽(评审专家)、王冶(评审专家)、韩晓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乾安县乾安镇安定大路 联系方式:0438-8221297 名 称: 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乾安镇安定大路 联系方式: 0438-8252211 项目联系人: 韩晓波 电 话:0438-8221297 招标文件下载页面:http://syggzy.jlsy.gov.cn/jyxx/002002/002002004/20201221/e16b5acc-3517-417c-bc12-d9f4094b5eb9.html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乾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乾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592420 信息来源: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2 07:13:4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乾安县 农村 电子商务 项目 上一篇: 白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中标公告甘肃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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