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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大安市大赉乡垃圾处理设备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12-22 11: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CCKSTC-20ZFHW0181(招标文件编号:CCKSTC-20ZFHW0181) 二、项目名称: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大安市大赉乡垃圾处理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2.71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道路清洗车等; 垃圾清运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道路清扫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道路清洗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等; 垃圾清运车:ZLJ5180ZYSDFE5、道路清扫车:ZLJ5184TSLDFE5、道路清洗车:ZLJ5180TXSDFE5等; 垃圾清运车:2辆、道路清扫车:3辆、道路清洗车:2辆等; 垃圾清运车:47.5万元、道路清扫车:71万元、道路清洗车:72.5万元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华、王成会、张君和、王昕坤、高耀臣、邱菊、刘恩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大安市大赉乡垃圾处理设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CKSTC-20ZFHW0181 二、项目名称: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大安市大赉乡垃圾处理设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中标金额:1302.7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道路清洗车等; 2、品牌:垃圾清运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道路清扫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道路清洗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等; 3、规格型号:垃圾清运车:ZLJ5180ZYSDFE5、道路清扫车:ZLJ5184TSLDFE5、道路清洗车:ZLJ5180TXSDFE5等; 4、数量:垃圾清运车:2辆、道路清扫车:3辆、道路清洗车:2辆等; 5、单价:垃圾清运车:47.5万元、道路清扫车:71万元、道路清洗车:72.5万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晓华、王成会、张君和、王昕坤、高耀臣、邱菊、刘恩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市 联系方式:13843637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联系方式:0431-80549187 邮 箱:keshengzhaobiao1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电 话:0431-8054918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 地址:大安市 联系方式:王书峰13843637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联系方式:王璐0431-80549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电 话: 0431-8054918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大安市大赉乡垃圾处理设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大安市大赉乡垃圾处理设备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607983 信息来源: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2 11:33:0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大安市 民政 垃圾处理 乡人 上一篇: 重庆市地质灾害一级专业监测预警项目武隆区石桥场镇滑坡群2021年度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重庆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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