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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12-22 11: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SZDL2020335903(招标文件编号:SZDL2020335903)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HIS)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98.7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HIS)维保服务项目 深圳市中医院对在运行信息系统的维保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有能够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维护力量,另一方面需要有能够完成医院现有系统的优化、改进类需求开发服务的技术力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验收后医院信息化的建设,需要提供列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保障服务、日常安全检查服务等 维保服务周期为一年 提供常驻现场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 黄玲玲; 2、 陈晓云; 3、 郭森; 4、 袁小红; 5、 肖春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a)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计算。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按最低人民币5000元收费。(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100 万元(含)-500 万元 1.1% 0.8% 0.7%500 万元(含)-1000 万元 0.8% 0.45% 0.55%1000 万元(含)-5000 万元 0.5% 0.25% 0.355000 万元(含)-1 亿元 0.25% 0.1% 0.2%1 亿元(含)-5 亿元 0.05% 0.05% 0.05%5 亿元(含)-10 亿元 0.035% 0.035% 0.035%10 亿元(含)-50 亿元 0.008% 0.00% 0.008%50 亿元(含)-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100 亿元(含)以上 0.004% 0.004% 0.00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89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 联系方式:陈晓云 0755-88355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3203室 联系方式:何工 0755-25114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0755-251148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深圳市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深圳市中医院信息系统(HIS)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608134 信息来源: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2 11:35: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深圳市 中医院 信息系统 服务项目 上一篇: 长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中心2020年电教馆运维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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