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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
时间:2020-12-23 10: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2020-HXZB-GK-002-1(招标文件编号:2020-HXZB-GK-002-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九江市浩川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东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124.26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九江市浩川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消防员防蜂服A;电绝缘装具;防静电服;消防用荧光棒;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消防通用安全绳 浩川牌 消防员防蜂服A:FPS60;电绝缘装具:JYF-7-2;防静电服:FHF-JD2;消防用荧光棒:HC-YGB;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FZL-DD-I;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FZL-DD-III;消防通用安全绳:FZL-S-T16 消防员防蜂服A:95件;电绝缘装具:82个;防静电服:172件;消防用荧光棒:2995个;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333条;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321条;消防通用安全绳:33385米 消防员防蜂服A:980元;电绝缘装具:2960元;防静电服:240元;消防用荧光棒:8元;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260元;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480元;消防通用安全绳:18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钦云、高宁霞、陈鸿鸣、王琳基、肖立沅(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20万(含)以内的,统一按照2000元收取;20万-100(含)万之间的按照0.945%收取,100万-500(含)万之间的按照0.616%收取,500万-1000(含)万之间的按照0.392%收取,1000万-5000(含)万之间的按照0.14%收取,实行差额累计法。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8100100100072481,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54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合同包1:资格性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合同包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18日09点00分止,本项目合同包2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点“废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合同包2流标。 2. 未中标人的投标样品退回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5:00-18:00,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前往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办理样品退回手续;若需代理机构快递退回投标样品的(非大件样品可邮寄),应在本公告发布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退回申请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761556515@qq.com,邮费自理,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产生的样品损坏负责。《样品退回申请函》详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样品退回手续的,样品由采购单位自行处理。样品退回联系人:小陈,电话:1360080647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樊助理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联系方式:小陈0591-8756055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1-87560550-8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691174 信息来源: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3 10:39: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建省 总队 二中 防护 上一篇: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医院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中标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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