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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撒布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12-25 12: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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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XYZX-2011-8(招标文件编号:XYZX-2011-8)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撒布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鼎元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菜市南街以东,扶余路以北,菜市南街东胡同以西万龙第八城BC团B-3#幢603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88.1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长春鼎元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撒布机 SICARD品牌 S13型 材质Q345B钢板 12台 15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新、任建辉、汪冶冰、杜林田、韩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2015【299】号文件,参考[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取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YZX-2011-8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撒布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鼎元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菜市南街以东,扶余路以北,菜市南街东胡同以西万龙第八城BC团B-3#幢603号房 中标金额:188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撒布机采购 交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供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规格型号:见下表 序号 货物 名称 材质、 型号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数量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撒布机 材质Q345B钢板、SICARD品牌 S13型 扬州集英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2 台 156800.00 1881600.00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 小写:¥18816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志新、任建辉、汪冶冰、杜林田、韩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2015【299】号文件,参考[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取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3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联 系 人:毛文华 联系方式:18143053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 系 人:孙麒雅 联系方式: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麒雅 电 话:0431-88854358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十、附件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毛文华18143053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孙麒雅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麒雅 电 话: 0431-8885435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撒布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撒布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869134 信息来源: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5 12:05: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宽城 长春市 环境卫生 上一篇: 闽侯县第八中学扩音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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