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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污水处理厂、禹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2021年上半年)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
时间:2020-12-28 11: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禹城市污水处理厂、禹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2021年上半年)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路158号 联系方式:0534-212201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品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德州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东风东路1888号号康博公馆1号楼A单元11层 联系方式:15621816870 二、采购项目名称:禹城市污水处理厂、禹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2021年上半年)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48220200200015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结果 A 禹城市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 河北华硕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河北省河间市尊祖庄乡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 273.735万元 B 禹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 河北华硕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河北省河间市尊祖庄乡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 123.7075万元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A:鲁韶芬、林彬、高其华、焦会先、蒋轶军、标包B:鲁韶芬、林彬、高其华、焦会先、蒋轶军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河北华硕化工助剂有限公司(92.5、92.9、93.2、93.7、93.8)、山东三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81.85、82.75、83.15、83.55、84.05)、河间市天泽化工有限公司(83.59、84.09、84.19、84.39、86.29)、河间市新世纪化工建材有限公司(68.24、69.34、70.04、70.04、71.54)标包B:河北华硕化工助剂有限公司(92.5、92.6、93.2、93.2、93.3)、山东三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81.88、82.38、83.38、83.58、84.48)、河间市天泽化工有限公司(84.57、84.87、85.07、85.37、86.17)、河间市新世纪化工建材有限公司(69.93、70.13、70.43、70.83、71.13) 七、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0年12月29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品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21816870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淄博门马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内容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 2、泰安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未通过(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人未签章。) 3、山东三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4、河间市新世纪化工建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5、河间市天泽化工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6、山东三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7、河间市新世纪化工建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8、淄博门马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内容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 9、河间市天泽化工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10、泰安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未通过(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人未签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禹城市污水处理厂、禹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2021年上半年)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禹城市污水处理厂、禹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2021年上半年)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124568 信息来源:山东品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8 11:02: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禹城市 污水处理 药剂 上一篇: 白山市康宁医院购置设备项目三标段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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