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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时间:2021-01-19 08: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7302
21年更正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1601202100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政策性鼓励与惩戒(实质性要求)内容更正为:“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微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5.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7.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二、失信行为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得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报价部分)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格式内容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 2 月 3 日 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更正为: “ 2021 年 2 月 3 日 14:00(北京时间)。” 四、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19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826-2346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安合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婷婷;联系电话:0826-260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女士    
    电话:     0826-2602288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安   四川   广安市   武胜县   岳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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