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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给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1-07 2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486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三清山给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ZFCG-2020-029

项目名称:三清山给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PE给水管:符合GB/T 13663.2—2018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

1、管材外观: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管端头应切割平整,并与管轴线垂直。

2、颜色:管材的颜色为蓝色或黑色,黑色管上应有共挤出蓝色色条,色条沿管材纵向至少有三条。

3、标志:管材出厂时应有永久性标志,且间距不超过2米(直管),标志内容:生产厂名/商标、公称外径、标准尺寸比或SDR、材料等级(PE100)、公称压力、生产日期、采用标准号、“水”或“water”字样。

4、管材长度:规格的管材为9米/根。

PE给水配件:符合GB/T 13663.3-2018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

1、外观管件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缩孔(坑)、明显的划伤、杂质、颜色不均和其他表面缺陷。

2、颜色:管件聚乙烯部分的颜色为蓝色或黑色。

 

 

3、标志:管件应有永久、清晰的标志,并且标志不能引发开裂或影响管件性能;如果使用打印,打印内容

的颜色应与管件的本色不同;标志和标签内容应目视清晰;插口管件上的标志内容不应位于管件的最小插口长度范围内。

4、接口形式:Φ20-75为热熔注塑承插式;Φ90至Φ630为热熔注塑对接式。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管材与配件必须为同一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同一种原材料。配件出厂时应与管材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原料且有制造商永久性商标、规格及标准尺寸比,提供样品备查。样品配件:电熔三通:DN300*200(1个)、电熔直接:DN400(1个)、PE三通:DN300*110(1个)。

三、商务条款:

(一)售后服务

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所供产品质量保证期承诺五年(相关标准大于五年的,按相关标准)免费保修。(不可抗力、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除外)。

 

2.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准确有效的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3.在质量保证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现场,如超过24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投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备用机或零件供用户使用;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员到用户设备使用

 

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8.1.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1.2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1、8-2”);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1、8-2”);

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2”)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

8.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8.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8.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8.4.4如属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并用标识标明。

8.4.5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8.4.6 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9.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声明)(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8号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金沙服务区        

联系方式:周先生 15179018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泽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吉阳中路18号            

联系方式:苏女士 1587933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  158793380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采购   管材   招标公告   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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