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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办事处长春市九台区建设马鞍山村停车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1-11 10: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办事处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680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建设马鞍山村停车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0-110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建设马鞍山村停车场项目

预算金额:561.607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1.607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建设马鞍山村停车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H-2020-110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建设马鞍山村停车场项目。

预算金额:561.6076万元

最高限价:561.6076万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投标人近半年内(2020年7月-2020年12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投标人近半年内(2020年7月-2020年12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        

联系方式:姚春波13341483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马志华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 话:  0431-8054309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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