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1)编制总体规划方案。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编制一案两书。
二、服务要求
(1)规划范围:辽中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送审稿和评审后的最终成果。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规划文本质量保证期,中标人要确保所编制的规划,在五年内仍符合现代农业先进发展水平。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40%,编制完成通过评审后支付40%,成果文件交付后支付20%。
四、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上述对应要求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2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方式一: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方式二:邮寄递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此地址仅顺丰快递派送)
收件人:王志远 13516080125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路78号
联系方式: 024-87806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87906000
邮箱地址: jinhaizhaobi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志远
电 话: 1351608012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