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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1-12 09: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792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SCS20054(ZBA)

项目名称: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173.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1.6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共153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第一至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在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第一至三标段招标要求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3)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3.3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4 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资格。(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3.5 第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示页。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提供人员社保官网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详细名单”)3.6 本次招标第一至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在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3.12 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只可针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若出现同一单位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的,所报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方式: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第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JLSCS20054(ZBA)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0]133号文件及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10111)-00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榆树市区82个老旧小区住宅楼103栋,总建筑面积43.1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661户。对小区内103栋老旧住宅楼进行外立面修补、粉饰、屋面防水改造、楼梯间粉饰、更换楼宇单元门、完善改造供电线路入地、完善通信及监控系统、配建党建宣传栏及电瓶车充电桩等。

2.3 建设地点:榆树市市区内。位于榆树市区内82个小区。分别位于昌盛社区、中兴社区、铁北社区、城东社区、站前社区、榆西社区、铁西社区、曙光社区、和平社区、永安社区、健康社区、港榆社区等12个社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第三标段: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第四标段:2020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5 招标范围:

第一至三标段: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监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2.6 第一至三标段建工期: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共153日历天。

第四标段: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641.69万元。

第二标段:2054.21万元。

第三标段:2397.98万元。

第四标段:79.9万元。

2.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一至三标段招标要求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3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

3.5 第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示页。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提供人员社保官网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详细名单”)

3.6 本次招标第一至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在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 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只可针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若出现同一单位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的,所报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一年(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可查询的账号密码;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无须提供此项内容)

(5)施工标段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证(包括注册建筑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监理标段须提供总监证(含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证、监理员岗位证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复印件,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7)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8)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不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人员指: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2 第一至三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 第四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第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榆树市榆西大街移动公司南100米       

联 系 人:罗大伟

电    话:0431-836562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17064632444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移动公司南100米        

联系方式:罗大伟 0431-83656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方式:王越 17064632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 话:  1706463244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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