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压路机(3T双钢轮压路机)参数
序号
参数
数值
1
工作质量(kg)
≥3000
★2
振动频率(Hz)
≥55
★3
名义振幅(mm)
≤0.45
★4
激振力(kN)
≥33.5
5
振动轮直径(mm)
≥750
6
振动轮宽度(mm)
≥1200
7
振动轮轮圈厚度(mm)
≥16
8
行驶速度 Ⅰ档(km/h)
≥10
9
理论爬坡能力(%)
≥30/40
10
最小离地间隙(mm)
≥260
11
轴距(mm)
≤1865
12
转向角度(°)
≥28
13
最小转弯外半径(mm)
≤4100
★14
整机长度(mm)
≤2650
★15
整机宽度(mm)
≤1350
★16
整机高度(mm)
≤2650
17
发动机额定功率(kW)
≥26
18
发动机额定转速(r/min)
≥2600
19
发动机最大扭矩(N.m)
≥110
20
燃油箱(L)
≥60
21
液压油箱(L)
≥50
22
水箱(L)
≥200
23
排放
非道路国Ⅲ
24
冷却方式
水冷
25
燃料种类
柴油
★26
驱动形式
液压双驱
★27
振动形式
前后轮振动
★28
发动机摆放形式
竖式摆放
要求:
1.供货日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车辆质量三包期: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95%,待质量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的5%。
5.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送车费用由中标厂家负担(不包括车辆上牌各种费用)。
6.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技术参数中所有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均为重要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满足任何一个标注★号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均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3T轮式装载机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1
额定载重量
kg
≥3000
2
额定功率
kW
≥92
3
工作质量
kg
≥10000
4
标准斗容
m³
≥1.7
5
卸载高度
mm
≥3200
★6
最大掘起力
kN
≥97
★7
倾翻载荷(全转向)
kg
≥6600
8
三项和
s
≤10
9
最高车速
km/h
≥38
10
最大爬坡角
°
≥28
11
最小转弯半径(前轮外侧)
mm
≤5090
12
卸载距离
mm
≤995
★13
最小离地间隙
mm
≥345
★14
轴距
mm
≥2870
★15
整机高度
mm
≤3340
★16
整机长度
mm
≤7375
★17
整机宽度(铲斗)
mm
≤2460
18
铲斗外侧转弯半径
mm
≤5740
19
发动机形式
/
电喷
20
发动机排量
L
≥6.49
21
额定功率
kW
≥92
22
额定转速
r/min
≥2000
23
轮胎规格
/
17.5-25PR12
24
柴油箱
L
≥140
25
排放标准
/
国三
★26
变速箱形式
/
行星式动力换挡
27
变速箱档位
/
前进2后退1
★28
驱动桥形式
/
干式桥
★29
行车制动形式
/
单管路气顶油四轮盘式制动
30
空调系统
/
冷暖空调
★31
后机罩开启形式
/
整体前翻式
要求:
1.供货日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车辆质量三包期: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95%,待质量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的5%。
5.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送车费用由中标厂家负担(不包括车辆上牌各种费用)。
6.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技术参数中所有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均为重要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满足任何一个标注★号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均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10,0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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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型清障车(8T)技术参数
一、托举机构:
额定托牵能力(kg)
15795
★最大托举质量(kg)
≥6100
全伸出最大托举能力(kg)
≥8000
★托臂有效长度(mm)
≥2000
★托臂伸缩行程(mm)
≥1850
★十字臂离地高度(mm)
全缩≥1000, 全伸≥1400
托臂上倾角(°)
≥9
托臂下倾角(°)
≥-10
二、平板机构:
★平板后伸时的最小倾斜角(°)
≤8
平板机构最大承载能力(kg)
≥10000
★平板机构尺寸(长*宽)(mm)
≤7300*2500
★车厢地板离地高度(mm)
≤1230
★平板伸缩行程(mm)
≥4000
★卷扬机最大拉力(kg)
≥8000
钢丝绳直径(mm)
≥16
钢丝绳长度(m)
≥25
钢丝绳最小线速度(m/min):
≥5
三、整车参数:
整车外廓尺寸(mm)
≤11000×2500×2900
驱动形式
4×2
★轴距(mm)
≤5300
★整备总质量(kg)
≤9500
★额定功率(KW/(r/min))
≥139/2000
燃油种类
柴油
排放标准
符合国Ⅴ标准
轮胎规格
9.00R20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3
要求:
1.供货日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车辆质量三包期: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95%,待质量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的5%。
5.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送车费用由中标厂家负担(不包括车辆上牌各种费用)。
6.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技术参数中所有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均为重要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满足任何一个标注★号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均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05,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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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自卸车
技术参数要求:
1、车型:双排自卸车
2、重要技术指标:
★燃油:柴油
发动机排量(L)≥2.771
★排放级别:国Ⅴ
整车长*宽*高(mm)≥5950*1895*2070
★额定载质量≥1450kg
车辆配置:空调.ABS.方向助力,收音机(全部配备)
★座位数:5
★颜色;黄色
3、车辆基本参数及性能
发动机最大扭矩(N.m/rpm)≥285
发动机最大功率(Kw ):≥85
接近角/离去角(°):≥27/15
轴距(mm)≥3360
箱内尺寸长*宽*高(mm)≥3190*1800*400
★最高车速(km/h)≥100
整备质量(kg):≥2720
★总质量(kg): ≥4495
轴荷:≥1720/2755
前轮距(mm):1385
后轮距(mm):1425
4、车辆经济性能
★轮胎规格:≥7.00R16LT 8PR
★综合工况油耗(L/ km)≤9
要求:
1.供货日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车辆质量三包期: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95%,待质量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的5%。
5.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送车费用由中标厂家负担(不包括车辆上牌各种费用)。
6.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技术参数中所有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均为重要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满足任何一个标注★号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均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疫情期间,开标时授权代理人一旦接到解密通知,需自行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0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5950、25320205
邮箱地址: yhcg253201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23010141900000646500(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 话: 15102400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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