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泉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位于沈河区方家栏路49号4-11门,建筑面积1606.29平方米,工作人员78人;泉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沈河区方家栏路51号9门,建筑面积为336平方米,工作人员17人;泉园街道各分中心办公楼位于沈河区方家栏路45号9-15门,办公面积为707.31平方米,工作人员32人;泉园司法所位于沈河区方家栏51-2号楼14门,办公面积66.74平方米,工作人员3人;总办公面积共计2716.34平方米,总办公人数131人,总就餐人数139人(含区法律援助中心8人)。委托服务内容包括物业经理1人、 清扫保洁人员2人、食堂伙食供应人员4人、保安人员4人,服务期限12个月。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为泉园街道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一、物业经理
(一)人员配置:物业经理1人
(二)物业经理工作要求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有三年以上物业经理工作经验。
2.负责每天对街道物业管理范围内所有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和管理,处理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
3.制定各类物业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配合街道及各职能部门对物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对物业各岗位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5.对物业管理和使用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电器、器材、物品等的运行和保存情况进行总体管理,负总体责任。
6.处理其它需要由物业经理负责的工作事项和办理街道临时交办的物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7. 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食堂工作人员
(一)人员配置:厨师、面点师各1人,勤杂2人。
(二)厨师工作要求
⒈有三年以上厨师烹饪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⒉负责每天(工作日)早、中两餐膳食安排及烹饪制作,应满足100-150人同时就餐;
⒊负责制定每周菜谱及食材供应单;
⒋负责厨房物品、厨具摆放,整理、清扫厨房灶台、地面卫生;
⒌负责食材储存、储藏及菜品留样;
⒍负责厨房内水、电、煤气管理,及时关闭厨房内设备开关,做好安全防范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面点师工作要求
⒈负责每天早、中两餐主食安排及制作,应满足100-120人同时就餐;
⒉负责面食制作间、储藏间物品摆放与卫生清理;
⒊负责早餐粥、面条、糕点、馄饨等食品的制作;
⒋负责粮油、调料食材的仓库保管工作。
(四)勤杂工工作要求
⒈负责每天早、中两餐蔬菜类食材的洗、择、切及其他食材的初加工;
⒉负责餐厅、初加工工作间卫生及垃圾清理;
⒊协助厨师、助厨、面点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⒋负责食堂所有餐具及部分厨具的清洗消毒。
(五)其他要求
食堂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每年必须体检一次);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劣迹;
三、保洁员
(一)人员配置:2人,年龄55岁以下,女性,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1.保洁员做好本责任区工作,每天要求7点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洗澡间、健身房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走廊地面清洁,走廊油墙无积尘,垃圾桶及时清空、外观干净;门窗干净无积尘,玻璃明亮无尘;墙面无张贴物、无积尘、无蜘蛛网;楼梯台阶清洁,楼梯扶手干净;楼内所有公共通道、梯道、门厅、平台、管网等无灰尘、无积水、无污渍,无堆积物,以上公共场所及门、窗、玻璃、顶棚等无蜘蛛网。
2.保洁员要根据人员流量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协助清理搬运办公桌椅、文件柜、杂物等;
3.保洁员要对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盥洗室水房干净,水槽内外洁净无杂物;厕所大小便池无积垢,隔板干净;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清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要爱护保洁设备和公共设施,注意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用水、用电,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公共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
5.办公桌椅、文件柜、杂物等的清理搬运。
6.办公楼周边区域的绿化养护和卫生清扫。
四、保安人员
(一)人员配置:保安4人,男性,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二)工作要求
1.以固定岗位、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负责中心安防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倒班值班、流动巡逻;
2.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负责执勤及车辆出入管理工作,负责院内停车场管理工作;
3.熟悉楼内外安防、消防、动力等各项应急设施的位置,认真掌握各项应急设施的使用方法;
4.工作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密切监视所分管区内的安全情况,严格开展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5.配合进行院内卫生清扫、绿化养护、日常零星维修等工作。
其它要求:
1.采购人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卫生不达标或发生与工作无关、迟到、早退、空岗等现象,累计3次供应商应及时调换相关人员。
2.全部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并保证按时发放和缴纳。工资标准不能低于辽宁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采购人有权利随时要求中标人对各岗位人员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技术文件
、
资料的要求
无
★其它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方家栏路49号8门
联系方式: 024-84223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女士
电 话: 024-31090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