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具体信息及材料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按政府采购中资格采购的方式采购设计单位,预算为估算价(约112.5万元)。
三、最高限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进行计费,报价不得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10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康平县新城区滨湖综合大厦
联系方式: 024-87343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
联系方式: 024-82901399
邮箱地址: ghzb_vip@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楠
电 话: 024-829013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