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5.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孟小龙
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电话:13604227393
注:快递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开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581717354。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7.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代理公司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8.《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和递交;
9.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 铁东区千山中路1-1号
联系方式: 0412-558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解放东路323-s7号
联系方式: 0412-2912666
邮箱地址: 609862320@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3010300001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昊崧
电 话: 29126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