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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宁都县新华书店仓库改造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编号:GZXY2021-ND-G001)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05 00: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0365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宁都县新华书店仓库改造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1-ND-G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新华书店仓库改造室外配套工程

预算金额:178.7712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7712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宁都县新华书店仓库改造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计划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开工,工期: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4监狱企业

33.4.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3.4.2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投标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4.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认定)

3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

33.5.2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6其他中、小、微企业

33.6.1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认定)

33.6.2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标的的,必须同时提供标的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认定)

33.6.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标的,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标的。

33.6.4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至 2021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国际企业中心15号楼一单元5A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21号        

联系方式: 谢经理、1597018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国际企业中心15号楼一单元5A08            

联系方式:谢经理、1527072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经理

电 话:  152707216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江西   工程   赣州   宁都县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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