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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05 10: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0531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1010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数量:服务期1.5年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需求的货物,并负责货物的配送、售后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至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方式:投标人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邮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0591-28026609



 

 

二、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承诺函。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9层        

联系方式:林工0591-86168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邵璇18060486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璇

电 话:  180604861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平潭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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