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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吴忠太阳山开发区道路沥青灌封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1-20 08: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宁夏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XZC-2021-005 项目名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道路沥青灌封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路灯日常维修单价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吴忠太阳山开发区路灯日常维修单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1、项目编号:NXJHXZC-2021-002 2、项目名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路灯日常维修单价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单价 (元) 备注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路灯日常维修单价采购项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 对开发区路灯灯具、箱变、控制箱、路灯线路等设施进行巡查,并对巡查发现的故障点进行维修。承担维修所用的人工、机械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辅材等零星费用。 主要范围:湖滨东、西路;太乙路;和政路;顺通街;利民街;育英路;中央大道;昌盛街;金环路;电力大道;惠民街;庆安大道;南二环;苏宁大道;惠平路;生态广场;大转盘;凤凰街;连接线。 51295.06 本项目以单价采购,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4、采购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补充通知》(宁财(采)发[2018]161 号)相关规定,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采购人确定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的打分。 (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工期:三年 7、投标人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6)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 (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建造师证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 报名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人:马国瑞 联系电话:13895229852、15009639383。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缴纳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我公司报名成功后,务必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15:00时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21年2月1日15:00时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1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联系人:张耀先 联系电话:139953323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人:马国瑞 联系电话:13895229852、15009639383
2021年1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补充通知》(宁财(采)发[2018]161 号)相关规定,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采购人确定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的打分。 (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4.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5.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耀先13995332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方式:马国瑞13895229852、15009639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国瑞 电 话: 13895229852、1500963938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阳山 采购 开发区 竞争性 管委会 上一篇: 中国共产党五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购置办案辅助设备设施及办案流调系统电源续航设备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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