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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锦州市凌河区环卫工业用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1-20 14: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0]315 项目名称:2020年锦州市凌河区环卫工业用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年锦州市凌河区环卫工业用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2020年锦州市凌河区环卫工业用盐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0]315 项目名称:2020年锦州市凌河区环卫工业用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万元(含税含运费) 最高限价:20万元(含税含运费) 采购需求:数量:400吨;要求采购工业盐直径不超过3.5c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供应商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3.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 月21日至2021年01月25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15164181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 18604061026 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 1860406102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招标要求供应商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3.3.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至 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联系方式:宋先生 15164181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邹女士 1860406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 186040610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锦州市 竞争性 环境卫生 市容 上一篇: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车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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