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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应急储备大米及承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2-02 08: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展【2021】莆采招005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应急储备大米及承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应急储备大米及承储服务 50吨 251000 否 251000 2500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莆田市内具有粮食经营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税务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 必须是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定的骨干粮油加工企业,能够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粮油工业统计报表的义务。3.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能力。大米加工企业日加工能力不低于150吨(投标时需提供加工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实施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近两年没有出现亏损,在遵纪守法和商业信誉方面无不良记录。5.已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年审(投标时需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不掺杂使假,不违规使用添加剂。7.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实行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措施齐全。8.能够认真执行区粮食应急预案,服从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承储企业对应急储备大米的监管。9.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粮食质检和保管等专业人员。10.具有属于企业自有产权的仓房或租赁的仓房用于承储应急储备大米,仓房的仓容量应与承储任务相适应。仓房必须保持完好,干净卫生、安全可靠,符合防潮、防漏、隔热和通风等性能。11.仓房产权属于企业自有的,必须提供承储应急储备大米仓库的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仓房属于企业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备注:若中标后必须提供与承储应急储备大米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承储仓房周边(约500米范围内)无有害气体、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 方式:电话或者上门或者邮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406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50141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 联系方式:方先生 0594-666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0594-66667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莆田市 经济开发区 北岸 湄洲湾 上一篇: 血液病学科能力提升购置相关设备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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