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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2-08 13: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新源县教育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11楼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ZYL-HW20210201 项目名称: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628900.00 最高限价(元):一标段3442150.00,二标段6186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6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11楼1102室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18楼1808室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18楼18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三证合一);企业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除外)原件;近半年完税证明原件;近半年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 (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源县教育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恰普河路073号 联系方式:(0999) 5022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15509992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少伟 电 话:155099926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薄弱环节 新招 上一篇: 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2020年度沥青物料采购(冷补)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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