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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20A00597)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2-11 09: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20A00597)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2月10日项目概况: “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A00597 项目名称: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1、无机房电梯数量:5台 2、电梯技术参数 2.1 L1/L2/ L3轿厢尺寸(宽×深×高mm):1500 × 2000 × 2300 2.2 L1/L2/ L3轿厢开门尺寸(宽×高mm):1000 × 2100 2.3 曳引需为钢带材质曳引技术; ※2.4曳引系统(含曳引机)需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驱动;原品牌厂家生产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控制系统(控制柜)需满足32位电脑控制,开放性操作方式,不能设置密码保护;原品牌厂家生产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驱动系统(含限速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原品牌厂家生产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制造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制造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3)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注:若(2)、(3)已更换新证,且证书已二合一的制造商,则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未更换新证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改造、维修(或修理)资质B级及以上); (2)已更换新证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2月10日 至 2021年3月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3月5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5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1年3月5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15223378266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新生街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223378266 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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