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第三方监理单位,以视频采集与人工巡视的方式,对全市绿化设施的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核量、考评等工作:
一、绿地养护:养护面积约为11326.9万平方米。
二、行道树养护:共养护约53.4万株。
三、公厕补贴和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告期限结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奉达大厦银座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 024-83862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联系方式: 024-25811424
邮箱地址: SYKFQZXGS@163.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04301050004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秋茹、符月
电 话: 1306664269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