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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补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3-10 09: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DQ-2021-1113(F)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补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 预算金额:99.9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补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补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东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SDQ-2021-1113(F)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补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 预算金额:99.97万元 最高限价:99.97万元 采购需求:救灾物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须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358610415@qq.com。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邮件回复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的“微信收付款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东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353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15990912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1599091245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须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358610415@qq.com。 方式:须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358610415@qq.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宫先生18043189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东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353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15990912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5990912457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经济技术 开发区 汽车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大庆市让胡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C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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