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心电图机,2台。
二、技术要求:
1、心电信号处理
1.1
ECG输入
15导联同步采集分析
1.2
输入阻抗
>10MΩ@10Hz,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
1.3
频率响应
0.01-150Hz(-3db)
1.4
抗极化电压
±300mV
1.5
共模抑制比
>140dB
1.6
采样率
16000Hz/Channel
1.7
分析频率
500HZ
1.8
采集模式
后采集,10秒预采集
1.9
抗干扰滤波
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漂移滤波功能
1.10
起搏脉冲检测
0.2ms@0.5mv
1.11
起搏检测频率
75,000 Hz/channel
1.12
患者漏电流
<10μA
2、显示
2.1
显示器规格
≥10.4英寸液晶显示屏
2.2
显示分辨率
640x480
2.3
显示信息
可显示心率,患者姓名,ID,时间,波形,导联记号,速度,增益,滤波设置,报警信息,提示及帮助信息
2.4
显示通道
3,6,12,15
3、记录
3.1
记录类型
热敏式点阵打印机
3.2
分辨率
水平1000dpi(25mm/S),垂直200dpi
3.3
记录通道
3,6,12,15
3.4
记录速度
5, 12.5, 25 and 50mm/s
3.5
记录灵敏度
2.5, 5, 10, 20 and 10/5(分离刻度)mm/mV
3.6
记录模式
自动模式,手动模式
4、软件
4.1
分析软件
自动测量诊断软件,具有性别-年龄特异性
4.2
信号质量检测
连续信号质量检测软件
4.3
其他分析软件
自动起搏器分析
心电向量图
心房/心室晚电位(可选)
自定义危急值设置(可选)
急性冠脉综合症检测(可选)
5、网络连接
5.1
网络接口
LAN、串口、Modem
5.2
传输模式
直连心电管理系统
6、数据存储
6.1
内存
200份心电图
6.2
SD卡
50份心电图
6.3
文件导出格式
XML
6.4
文件导出方式
SD卡
7、附件
7.1
键盘
医用级防水键盘
7.2
SD卡
支持2G SD卡
7.3
串口
条码扫描某(可选)
8、电源
8.1
供电方式
交直流两用
8.2
交流电源
交流 100-240V,50/60Hz
8.3
直流电源
内置可充电可更换镍氢电池
8.4
电池容量
100份心电图打印或6小时监测
9、物理指标
9.1
尺寸
≤95x385x355mm
9.2
重量
≤7公斤(含电池)
10、环境指标
10.1
操作温度
10-40°C
10.2
操作湿度
20-95%
10.3
存储温度
-40-70°C
10.4
存储湿度
15-95%
11、配品:2台扫码某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交付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80%货款,预留合同总价的20%作为质保金,产品质保1年,质保期满使用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安装调试:货到后,供货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免费为用户进行安装、调试。
5.技术服务及培训:提供产品的使用手册及基本操作和现场培训。
6.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满后,供货方须提供优惠维修服务,产品的免费升级,终身免费技术咨询,需提供常用维修配件价格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3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九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2、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1年4月8日13点30分)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导致废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联系方式: 0411-84671291-7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29
邮箱地址: dl8889852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
电 话: 0411-888985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