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3-12 13: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8216569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ZZ-CG2119 项目名称: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具体时间若受甲方工作进度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则顺延。 合同包2(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具体时间若受甲方工作进度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则顺延。 子包号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 中标 家数 采购预算 一 GZZZ-CG2119-1 黄埔区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装饰装修项目)经施工图审查后的消防设计抽查和未经施工图审查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消防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黄埔街、九佛街、新龙镇、永和街、穗东街、夏港街、长岭街、萝岗街 1家 200万元 二 GZZZ-CG2119-2 文冲街、红山街、龙湖街、云埔街(东区+荔联)、联和街、南岗街、长洲街、鱼珠街、大沙街 1家 200万元 注:(1)同一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两个子包的投标。 (2)服务区域每半年轮换一次。 服务期间内每子包的中标单位总服务费用不超过对应采购预算,中标单位的总服务费用按投标价按实际承担工作量结算。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对超出以上限价部分工作任务仍需提供服务,具体服务费用以财政批复为准。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最高限价: 1)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①未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标准服务费用单价上限为1.4元/平方米;②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标准服务费用单价上限为 0.7元/平方米。 2)装饰装修项目:①未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的装饰装修项目的标准服务费用单价上限为0.7元/平方米;②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的装饰装修项目的标准服务费用单价上限为 0.35元/平方米。 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2021 年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为资格采购项目,中标单位获得采购人指定的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资格,审查项目数量以实际需求量而定,合同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本项目分为两个子包,确定2家中标单位提供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2020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2020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任意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内容,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合同包2(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2020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2020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任意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内容,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8216569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4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已完成投标登记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2)补充媒体: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ruzem.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508室 联系方式:020-8238526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 联系方式:020-821656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0-82165699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发售稿】招标文件-消防设计第三方审查.pdf 消防设计-委托代理合同.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州 建设局 广州市 交通局 第三方 上一篇: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公寓床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