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2.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65%,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合同价款5%。
4.工程量清单
新增自备井监测点30个,包括遥测终端机和电磁流量计等计量监测设备,以及对不满足计量要求的站点进行新建井及管道改造,要求将监测点现场采集的相关数据传输至现有的水资源管理平台数据库。
自备井远程计量计费管理设备更新
工程量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遥测终端机(含GPRS通讯模块、数据采集主板、蓄电池)
(1)可直观显示本站点瞬时流量、累计流量、水位、工作状态、电压、电流等多种指标;
(2)具有定时上报功能、补发数据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3)供电电源:DC12V(太阳能浮充蓄电池直流供电),220V交流电;
(4)功耗:待机状态<2 mA(12VDC) 采集状态<10mA(12VDC) ;
(5)数据传输模式:GPRS,具有主备信道的自动切换功能;
(6)提供透明的数据无线传输通道,内置网络传输协议,无需数据采集器提供协议支持;
(7)支持点对点、点对多点、中心对多点的对等数据传输,传输时延<1秒;
(8)可连接各种类型的传感器(如:RS232、RS485、4~20mA信号、无源触点脉冲信号等),可为传感器提供电源;
(9)固态存储器:基本配置32M,可存贮2年以上数据;
(10)具有后备电源,市电停电后可持续供电≥15天;
(11)整机寿命: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 > 2.5万小时,MTTR不小于12h;
(12)防护措施:IP65;
(13)主板具有防静电、浪涌及雷击保护电路;
(14)数据采集:流量、水位、压力、水温、水质、电机参数;
(15)工作温度:-25℃~+55℃;
(16)工作湿度:0~95%,不凝结。
30个
2
电磁流量计
(1)测量介质:水 ;
(2)测量精度:0.5级 ;
(3)流速范围:0.5-10m/s ;
(4)重复性:≤0.2% ;
(5)管径范围: DN50~DN400 ;
(6)连接方式:法兰 ;
(7)供电电源:交流220V或直流16~36V;
(8)信号输出:4-20mA,脉冲 ;
(9)通讯接口:RS485,MODBUS通讯协议;
(10)衬里材料:氯丁橡胶衬里 ;
(11)电极材料:316L(三电极);
(12)耐压等级:1.6MPa ;
(13)防护等级:一体式IP68 或分体式主机IP67,传感器IP68;
(14)介质温度:-10℃~+50℃ ;
(15)环境温度:-20℃~+60℃ ;
(16)相对湿度:≤95%。
30个
3
新建井及管路改造
(1)新建井
仪表井为长2000mm*宽2000mm,深度由供水管道实际埋入地下深度决定,一般在管道下300mm处。井底采用M5沙浆砌筑一二砖铺地,厚度12.5cm。井壁采用M5沙浆砌筑二四砖墙,内M7.5沙浆抹面防潮。井盖采用C30砼预制浇注,留检查孔,预埋&80铸铁防水井盖,上下分别设15cm x 15cm &8 ,15cmx 15cm &12钢筋网,钢筋网在检查孔处截断,和沿孔边铺设的直径85cm &12加强钢筋焊接,保护层厚2.5cm。检查孔下距井角45cm位置按间隔0.4埋长1m &12 钢筋做爬梯。
(2)管路改造
现有管路不符合计量设备上下游平直管段长度要求时,需要对管道环境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前五后三”的计量设备安装要求。
1批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遥测终端机所有功能码必须全项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ZY206-2016),投标时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电磁流量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满足HJ/T 367-2007《电磁管道流量计》的规定。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质量保证期:合同验收合格之日 1 年
(2)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
(3)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4)售后服务网络:中标后,在沈阳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5)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a.对于所有故障,提供热线电话支持、网上技术支持和现场运维支持。
b.配备必要的专用仪器、仪表和专用的维护工具。
c.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巡检、维护维修、配件更换服务。质保期外出现故障,只按成本收取更换的配件费。
(6)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所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与原部件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同样的加工制造工艺,并具有互换性。所提供备品备件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价格。
(7)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现场操作培训:由中标人指派有经验的工程师进行现场操作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b.理论培训:中标人提供理论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8)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升级。
7.验收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完全一致,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文件内须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后附格式)。供应商递交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 13897955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 024-62516636;13604131404
邮箱地址: lnsyy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200104001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永浩
电 话: 024-62516636;1360413140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