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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产业发展策划、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及交通影响评估、市政专项评估及成本估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12 21: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10295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市政专项评估及成本估算)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440,000.00
16,440,000.00

1-2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及交通影响评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73,800.00
2,673,800.00

1-3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产业发展策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0
3,600,000.00

1-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评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91,000.00
1,091,000.00

1-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环境影响评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产业发展策划、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及交通影响评估、市政专项评估及成本估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处罚期限界满的除外。)

(5)子包1:投标人需要具有城乡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无法续期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查询系统(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的查询截图打印页,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市政类(道路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子包2:投标人需要具有城乡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无法续期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查询系统(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的查询截图打印页,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子包3:投标人需要具有城乡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无法续期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查询系统(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的查询截图打印页,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6)本项目子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子包2)其余部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各方出具外,其他资料中的“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子包2,也不得同时参加子包2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子包1、3、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
③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ynjl.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已成功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联系方式:020-8755341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系方式:18054204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工

电  话:18054204399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2日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

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产业发展策划、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及交通影响评估、市政专项评估及成本估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NZB2021-004

项目名称: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产业发展策划、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及交通影响评估、市政专项评估及成本估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评估、环境影响评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0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河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专项评估(产业发展策划、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及交通影响评估、市政专项评估及成本估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评估、环境影响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04,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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