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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大田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服务(0809-2041GZG35C05)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4-23 10: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广州市黄埔区大田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06662 项目编号:0809-2041GZG35C05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大田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35,058.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735,058.00 17,735,05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供应污水之日起3年 最高单价限价:89.98元/吨(含污泥、浓缩液等二次废弃物处理成本及渗滤液运输成本)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20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020-866700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3172166-856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3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pdf 35C05-广州市黄埔区大田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服务(发售稿).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大田 广州市 污水处理 招标公告 循环经济 上一篇: 雄州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及保洁等服务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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