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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新白庙村、西白庙村、东屯村、中屯村、西屯村、西关村、民主街村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10 15: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1244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新白庙村、西白庙村、东屯村、中屯村、西屯村、西关村、民主街村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41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J-21HT-B-0021-2

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新白庙村、西白庙村、东屯村、中屯村、西屯村、西关村、民主街村

预算金额:3779.682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9.682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延庆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延庆镇新白庙村、西白庙村、东屯村、中屯村、西屯村、西关村、民主街村已由 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村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新白庙村、西白庙村、东屯村、中屯村、西屯村、西关村、民主街村

2.2项目编号:ZCBJ-21HT-B-0021-2

2.3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白庙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2156.73㎡,铣刨沥青路面14931.84㎡,新建混凝土散水4097.90㎡,各户门口破坏混凝土恢复456㎡,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1283.93㎡,栽植苗木233.33㎡,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LED路灯7盏,更换LED灯头7盏;

西白庙村: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402.50㎡,铣刨沥青路面35699.69㎡,新建混凝土路6183.42㎡,新建混凝土散水7904.72㎡,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8343.74㎡,栽植苗木11933.93㎡,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49盏,更换灯头145盏;

东屯村: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294.40㎡,铣刨沥青路面11015.3㎡,新建混凝土路面4460.96㎡,新建混凝土散水2918.4㎡,各户门口破坏混凝土恢复570㎡,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1029.65㎡,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21盏,更换LED灯头43盏,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支管道3278m,土方开挖及回填142.72m³;

中屯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包括沥青路面(铣刨)18418.50㎡,新建沥青路面321.6㎡,新建混凝土路7362.78㎡,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1829.20㎡,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LED路灯10盏,更换LED灯头79盏,借杆墙新建LED路灯39盏;

西屯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30041.09㎡,铣刨沥青路面2866.60㎡,新建混凝土路面3628.70㎡,新建混凝土散水6195.30㎡,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2719.00㎡,栽植苗木1188.95㎡,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14盏,更换LED灯头174盏,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支管道8274.00m,土方开挖及回填3427.20m³;

西关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铣刨沥青路面14470.22㎡,新建混凝土路及散水11667.71㎡,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398.10㎡,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38盏,更换灯头97盏;

民主街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3614.14㎡,铣刨沥青路面2282.01㎡,新建混凝土路面129.20㎡,新建混凝土散水1822.45㎡,各户门口破坏混凝土恢复220.00㎡,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LED路灯4盏,更换LED灯头32盏,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支管道4020.50m,土方开挖及回填4675.00m³。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控制价:3779.68241(万元)

2.4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约 120日历天(已经具备完备污水系统且可以正常使用的,开标后按程序开工。不具备完备排污系统的村,随污水建设项目同步,按开工令据实开工)

2.5招标范围:

新白庙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2156.73㎡,铣刨沥青路面14931.84㎡,新建混凝土散水4097.90㎡,各户门口破坏混凝土恢复456㎡,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1283.93㎡,栽植苗木233.33㎡,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LED路灯7盏,更换LED灯头7盏;

西白庙村: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402.50㎡,铣刨沥青路面35699.69㎡,新建混凝土路6183.42㎡,新建混凝土散水7904.72㎡,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8343.74㎡,栽植苗木11933.93㎡,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49盏,更换灯头145盏;

东屯村: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294.40㎡,铣刨沥青路面11015.3㎡,新建混凝土路面4460.96㎡,新建混凝土散水2918.4㎡,各户门口破坏混凝土恢复570㎡,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1029.65㎡,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21盏,更换LED灯头43盏,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支管道3278m,土方开挖及回填142.72m³;

中屯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包括沥青路面(铣刨)18418.50㎡,新建沥青路面321.6㎡,新建混凝土路7362.78㎡,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1829.20㎡,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LED路灯10盏,更换LED灯头79盏,借杆墙新建LED路灯39盏;

西屯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30041.09㎡,铣刨沥青路面2866.60㎡,新建混凝土路面3628.70㎡,新建混凝土散水6195.30㎡,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2719.00㎡,栽植苗木1188.95㎡,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14盏,更换LED灯头174盏,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支管道8274.00m,土方开挖及回填3427.20m³;

西关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铣刨沥青路面14470.22㎡,新建混凝土路及散水11667.71㎡,绿化工程中包括新建绿地398.10㎡,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路灯38盏,更换灯头97盏;

民主街村:二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工程(60㎡)一座,道路工程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3614.14㎡,铣刨沥青路面2282.01㎡,新建混凝土路面129.20㎡,新建混凝土散水1822.45㎡,各户门口破坏混凝土恢复220.00㎡,照明工程中包括新建LED路灯4盏,更换LED灯头32盏,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支管道4020.50m,土方开挖及回填4675.00m³。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新) 资质,已竣工的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的市政工程的类似 (近五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3.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操作方式: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关注项目——下载标书,操作流程可参考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yqggzy/)—【服务指南】栏目-《CA数字证书注册及绑定指南》,供应商通过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网址:http://yzt.beijing.gov.cn/进行办理CA数字证书。网上操作成功后须再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并领取相关文件,经代理公司审核确认后,才算本项目操作成功。如有问题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2 2021年6月10 日~2021年6月15日每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414持营业执照、持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延庆区平台网上关注成功记录截图领取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注:报名领取文件前提前与代理电话沟通)

4.2 招标文件每套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09 时 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湖北东路109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414

联 系 人:    马占利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69103256                         电    话: 1381097715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时间:随二期污水工程项目,同期建设。工期约4个月(已经具备完备污水系统且可以正常使用的,开标后按程序开工。不具备完备排污系统的村,随污水建设项目同步,按开工令据实开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新) 资质,已竣工的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的市政工程的类似 (近五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3.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新) 资质,已竣工的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的市政工程的类似 (近五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41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北东路109号        

联系方式:马占利6910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414            

联系方式:赵博13810977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博

电 话:  138109771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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