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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配送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16 1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1260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配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C-GK-2021002

项目名称: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配送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


简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服务期


保证金

(元)



1


1-1


肉类及水产品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年


20000



1-2


副食品



1-3


蔬菜



 

备注:

1、 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内容与要求投标;

2、投标人应按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供应商在投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全额赔偿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除外)。

6、本项目无预算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之一。(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至 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办公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06 17 日—2021年 07 0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6.2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联系: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715722

电子信箱:fjlczb@163.com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道头尾23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18105021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            

联系方式:兰木松、陈志华0591-87715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木松、陈志华

电 话:  0591-877157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闽侯县   招标公告   食堂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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