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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市级)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6-29 12: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市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38520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 预算金额:150.63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63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 1.0 项 详见招标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 1.0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5楼1503室第三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情况: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7月09日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07月0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市级)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1号 联系方式:郑安娜 29668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龙、徐令东 电 话: 0755-88605175转508、50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深圳市 人民检察院 市级 招标公告 标识 上一篇: 上海电机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室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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