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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6-30 11: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513-2021-01343 项目编号:CYGK202102 项目名称: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2,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2,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餐饮服务 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52,400.00 1,852,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2个月,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保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格证后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扫描件(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后退回)。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必须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潮阳区党政机关食堂服务商(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1.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请凭GDCA数字证书登陆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按要求准确登记供应商信息后获取投标资格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需缴纳保证金的登记信息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且以转账的方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华路136号 联系方式:1359280602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 联系方式:135428181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翁楚吟 电 话:1392365933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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