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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7-07 12: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民警食堂物资采购 项目概况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其他农副食品 1(批) 否 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要求:(一)“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金额45万元。以一个项目(合同包)的形式组织采购。(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g、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三)本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四)供货期为1年。(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由中标公司支付。(六)配送要求:1、对采购方的服务要求要按约定的配送方式作出响应,所采购的商品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其中猪肉类及食堂每日备餐所需的物品需在每天上午8点半前配送到位,其他商品按约定时间配送,特急物品需当天配送。2、中标方的车辆和配送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场所的相关规定。3、因中标单位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中标单位应提前30天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另行寻找临时供货商,因此产生的购物差价从应付中标单位的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等采购单位重新确定供货商,双方的采购合同方才终止。(七)商品验收1、中标人应有保证安全地将商品配送到采购方(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98号)指定的地点。2、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避免造成商品的交叉污染。商品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质量要求和采购人提供的购物计划,由双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现场验收。3、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核对订货单,所送物品是否和所订物品一致,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商品名称一致,是否在约定的保质期限内,有无变质现象,经验收的货物必须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4、验收合格的食品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清单一式两份,采购人与中标人各执一份。(八)付款方式:1、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2、按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供应商需提交详细的供货清单(盖公司章)。 3、每月结算一次。由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在次月20日前结清,税务发票必须是中标方本公司的发票。付款方式为转帐,且只能转入中标方公司自身帐户,不得提取现金。注:商品单价为[基准价*(1-下浮率)(九)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后,以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政府菜篮子价格为下一个月的基准价格。(十)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火灾、战争等)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2、采购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中标人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监办处罚采购方,并按有关规定由采购方赔偿中标方损失。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由于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传染的,一经出现除全部退货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法律规定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4、中标方提供的商品采购方在验收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采购方有权进行退货并处罚。处罚标准:按每批次货款总额的30%进行罚款,单批次货款总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处罚;罚款金额从货款中扣除。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达到三次时,在实施处罚的基础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中标方短斤少两的,每次按短缺数量十倍货款进行处罚。6、因中标方未按时送货,采购方每次扣中标方货款1000元。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更换货物品种。7、若出现在前述范围内未明确约定的违约行为,采购方可视情况对中标方扣款500-5000元。8、合同终止条款:第一款:因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出现一次群体性食物中毒(群体性食物中毒的认定按国家相关标准)的;第二款: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产品质量问题的;第三款:违反戒毒场所的管理规定,累计扣履约保证金达到壹万元以上(不含壹万元)或严重影响到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的;第四款:合同履行期间将项目转包他人的;第五款:双方友好协商书面同意后可以不对任何一方进行处罚而终止合同。供应过程中出现以上前四个条款中任一条款时,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十一)报价要求1、报价要求审查:投标人的下浮率。2、各投标人须将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审。投标价格=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政府菜篮子价格为基准×(1-下浮率)。 3、投标人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备注中填写本项目的下浮率。(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十三)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可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技术要求1:大米①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须符合GB/T1354-2009晚籼米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②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③晚籼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认证标准、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质保期不得过半)、厂家厂址信息齐全,包装破损率为零。④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2、肉类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鲜猪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2.2鲜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2.3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2.4产品非病死禽畜肉;2.5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2.6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3、蔬菜类3.1中标人销售给招标人的蔬菜应当全部达到无公害级,部分需达到绿色,至有机级。做到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3.2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3.3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3.4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3.5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3.6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3.7净菜率须在95%以上。4、水果4.1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4.2外形完好,无影响消费的腐烂变质;4.3清洁,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的机械伤;基本无虫害;无冷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外;4.4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带柄时,其长度不能超过1cm。5、面粉、油5.1应符合SB/T10139-93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5.2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5.3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6、佐餐类6.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6.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6.3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7、冻品1.1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1.2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1.3产品无过保质期;1.4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1.5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1.6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1.7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8、其它采购品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①易包装食品和生活日用品、劳保用品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方根据需要确定。②、中标方保证所供应的物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确定。属食品部分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标准(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和食用方法等)。③、货物外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污秽不洁、严重破损,其内不准掺假、掺杂、伪造。④、禁止提供三无产品、酒类品、硬包装物品(玻璃、瓷、易拉罐等),禁止以次充好,供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三个月,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发现商品有变质或损坏(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中标供货商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28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60-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7-07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民警 招标公告 食堂 物资采购 上一篇: 多功能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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