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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大溪镇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7-12 22: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揭西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揭西县大溪镇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5222-2021-00418 项目编号:FYZXGK-2021-1-01301 项目名称:揭西县大溪镇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3,300.86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揭西县大溪镇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003,300.86 8,003,300.8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03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揭西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揭西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58111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联系方式:0663-89750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663-8975006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揭西县大溪镇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pdf 委托协议-大溪-盖章6.1.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揭西县 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 招标公告 各村 上一篇: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8座旅游厕所及安装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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