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一).整体功能要求
★1.提供 DICOM 的 SOP Class: Storage SCU/SCP,Storage Commitment SCU/SCP,可直接接收所有符合 DICOM3.0 标准的影像数据
2.DICOM Storage 确保影像传输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支持 DICOM 传送与接收
★4.支持影像压缩
★5.支持系统对于影像/存储/数据库/备份服务器监控
★6.支持对象云存储对象 oss 存储
7.DICOM 查询检索(Q/R SCU/SCP)
8.有常规的 PACS、RIS 功能
9.支持 DICOM 数据及非 DICOM 数据上传、浏览
★10.具有桌面版(PC)、移动版(Android/iOS)客户端及移动 APP,并以医生版和患者版区分
11.所有客户端具有影像后处理功能(包含三维后处理),并且没有并发数限制
12.各医生拥有独立帐号,可独立管理自己影像云案例
13.CT、MR 等多层影像序列,按诊断要求保存横断位、冠状位、矢状位完整序列,或提供重建方法可以在原始影像基础上展示横断位、冠状位、矢状位影像。
14.各客户端(包括移动终端)拥有发起多点远程会诊(诊断)功能,可通过本地网络或互联网(包括 4G)发起并进行音视频会诊(诊断), 并支持离线会诊模式
15.在影像处理时支持多点、任意终端影像同步协作,可交换操控权
16.具有支持电子胶片(二维码胶片)、电子报告(二维码报告)、电子影像
(原始 DICOM 影像数据)云空间存储功能
17.投标人或运营商用云空间, 所租用的云存储资源对象存储应通过工信部数据中心联盟可信云认证(须提供相关证明)
18.投标人或运营商租用或自建的云主机、提供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符合三级认证要求,具备公安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
19.医疗数据传输需在卫生专网里云运行, 受卫计委相关部门监管,按照省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检查数据同步和影像数据同步
1.支持视图、Web Service 等方式获取报告数据;
2.支持云存储架构,支持在线、近线及离线存储与管理,均衡负载,可设定存储管理策略,支持自动和手动方式管理;
3.支持从所有设备直接接收影像,同时支持从PACS系统及第三方影像平台直接接收影像;
4.支持数字影像影像展示管理,
5.提供详细的系统日志记录和管理功能, 易于进行系统维护。
6.支持采购人现有的 PACS或RIS 系统对接。
7.支持采购人放射设备对接。
8.具有应用网关、传输路由控制功能。
9.支持 DICOM 无损压缩算法的传输和存储压缩比可根据图像设备类型设定。
10.具有影像数据加密、数据压缩、压缩传输、断点续传功能。
(三).移动端阅片技术要求
实现全面的影像调阅、显示功能;支持 CR、DR、CT、MRI、核医学、等符合 DICOM 影像的显示,支持自定义显示布局;支持截面自动关联功能;影像缩放、旋转处理;提供影像测量功能;提供影像打印等功能。应具备以下功能:
1.提供标准影像处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缩放、窗宽窗位(调节、预设、选择)、基本测量、电影、多窗对照显示等。
2.支持图像缩放
3.图像旋转、翻转
4.图像移动
5.放大镜
6.窗宽、窗位调节
7.支持预设窗宽窗位
8.ROI(感兴趣区)自动窗宽窗位显示
9.基础工具:窗宽窗位调整、骨窗、肺窗、纵隔窗等快捷键及自定义键
10.测量工具:直线,面积 CT 平均值,角度
11.MR,CT图像定位线显示
12.多序列图像在同一窗口内显示
13.同一窗口同一检查的多序列图像同帧同步滚动对比
14.显示DICOM文件头信息显示/隐藏
15.影像动态播放显示,单帧调节影像播放速度,支持播放过程中动态调整
16.CT、MR等序列影像加载的速度,以每百幅影像不多于20秒钟为要求,在大数量影像调阅的需求下,保证调阅的效率
17.图像标记和显示
18.3D影像,VR容积重建
19.MPR多平面重建
20.3D影像任意方位旋转、缩放、平移
21.6个正方位影像切割
22.影像同步协同浏览教学
(四).自助打印机和客户端软件要求
★1.满足图文报告打印输出要求,含自助打印设备及耗材。自助打印设备及耗材均由投标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租赁于采购人使用,待服务期满后投标人可自行处置相关设备。设备维修耗材更换等由设备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满足 A4 规格纸质报告自助打印输出,专业设计,配置≥19寸触摸屏,分辨率≥1920X1080
配置 2-3 轨道读磁卡阅读器、激光多线扫描某、医保卡读卡接口(医保卡自备,满足医保卡、磁卡、二维码、条形码)、工控机及 A4 规格商用激光打印机
★3.双核处理器主频 ≥3.3GHz,内存≥ 4G、3.5 寸 500G7200 转硬盘.
4.首页输出≤8.5S;每分钟打印量≥ 30 页;纸张尺寸 A4 幅面;
5.打印速度不低于 5 张/分钟
6.二维码集成:扫描二维码浏览DICOM序列影像可应用各种图像处理功能, 包括 VR、MPR 等
7.可集成医院电子签名
8.具有报告就绪后提示功能
9.兼容就诊卡、医保卡、条形码扫描及输入
10.整个打印自助流程的每一步都需要有明确提示
11.自助打印软件要与现有的 PACS、无缝对(接口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五).患者影像调阅服务要求
1.患者授权用户访问共享数据时,通过身份验证,合法有效性自动隐藏保密等级高于用户权限的数据记录。
2.扫码查询:通过扫码或者手工输入关键信息查询电子影像信息
3.提供 APP、短信、微信等公共工具的的推送服务,在网上查询缺失情况下, 必须提供患者 APP 查询、短信、微信等至少其中一种工具的推送服务
4.原始影像查看
5.支持 2D 查看;最大强度投影(MIP,包括长达 50 毫米的投影块);轴向、矢状和冠状的多层面重建 (MPR);3D 体积渲染。每个查看模式均可让您与影像、数据和报告进行互动(例如,拆分视图和链接滚动、电影、平移和缩放、注释和度量)
6.提供安全授权机制,专业保密授权机制和用户管理
7.支持一键分享,生成二维码分享。
8.具有历史影像追溯管理,电子影像和图文报告电子化管理,云影像个人档案管理功能
9.支持查看历史检查详情(含图文报告、电子胶片、原始影像等),对已保存的电子影像进行分享、删除等操作。
(六).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
项目建设需要保障网络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需要保障系统可靠运行。网络安全首先要考虑技术层面的安全性,同时考虑管理层面的安全性;数据安全主要是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包括数据不被非法修改和访问,数据的全面完整,数据的访问和修改可追踪等等,同时提供合适的数据备份策略;可靠性是指系统应具备在硬件或网络故障时的运行和修复能力,同时系统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大规模并发、不断扩展条件下的运行可靠性。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公司提供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证明要求,提供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 证书(互联网应用必备)。
提供服务的运营商,需基与云计算服务器和云存储为基础为影像云平台软件的部署,影像数据的文件存储归档提供云计算资源,要求性能和容量须满足现在及服务期内发展所需的云计算和云存储需求, 并且要求影像数据传输必须在辽宁省安全可靠的卫生数据网络传输服务体系(简称 ‘卫生专网’)内运行, 云存储服务商需接收卫计委等监管部门监督。
(七).对接口及系统改造的要求
维保期内及续保期内免费实现以下功能:
1.与 HIS、、PACS、体检、集成平台及其他所有医院相关业务系统(包括以上医院系统但不仅限于以上系统)进行免费接口对接;
2.免费实现维保期或续保期内新增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和交互的要求;
3.提供软件免费升级及个性化修改服务,免费实现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合理的个性化需求;软件自身错误类问题提供永久性免费修改服务;
4.免费实现医院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系统接口对接要求;
5.提供调阅报告和影像的SDK 开发包、第三方影像云接口文档等资料
(八).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安装调试要求: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培训、提供完善的操作手册;
★2.维保期内提供全免费上门维护服务。技术人员应 7×24 小时全天候电话响应, 在维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故障通知后,通过电话及远程无法解决故障的情况下,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数字影像系统恢复正常使用;
3.提供方需配合医院做好设备的上架、网络整改迁移、设置安全策略等工作,并根据使用情况做好售后服务管理档案,定期向我院了解数字影像系统的使用情况,做好相应记录和技术支持;
★4.服务期间如遇政策文件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或者写书面情况说明终止合同;
5.服务期间预算经费使用完毕后,要求按合同价格执行,并继续提供优质服务;与“健康辽宁影像云”平台的专线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搭建(含专线月租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对于之前的影像资料进行补传的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7.归档图像保存20年。
8.服务产生的数据必须上传到全省统一的《健康辽宁影像云》平台,能够实现辽宁省的医疗信息共享;
★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服务所需产品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意向服务期为3年。本项目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根据医疗数字化影像服务的实际情况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由采购人确认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最多签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辽宁省肿瘤医院,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按季度支付当季度实际金额。根据当季度服务人次计算实际金额,经采购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即中标人)双方共同认定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当季度金额的全部发票,采购人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前向中标人支付上一季度的全部费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1)年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服务期为3年。本项目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根据医疗数字化影像服务的实际情况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由采购人确认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最多签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医疗数字化影像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00元/人/次。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本项目预算根据一年预计的人次核算的价格仅供参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 024-31916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3
邮箱地址: 31235392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冠吉、刘甲峰
电 话: 024-31918388-31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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