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如下
为沈北新区立体化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提供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服务、公安视频专网系统接入服务、AI生物识别视频分析采集系统建设服务。中标人需在沈北新区范围内对510家单位进行建设及服务(其中包括:15所学校、367家特种行业、12家洗浴中心、36家娱乐场所、80家幼儿园),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终端设备安装及调试,并提供3年质量运维服务。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运营。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400万人脸智能红外电动变焦4G某型网络摄像机
内置GPU芯片
支持人脸检测:支持跟踪,支持优选,支持抓拍
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
支持H.265编码,压缩比高,超低码流
内置高效红外补光灯,最大补光监控距离60米
支持报警输入输出,音频输入输出
SD卡槽最大支持256G Micro SD卡
像素:400万
最大分辨率: 2688×1520
最低照度: 0.002Lux(彩色模式);0.0002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
信噪比: ≥55dB
镜头类型: 电动变焦镜头,镜头焦距: 2.7-13.5mm
支持4G: 支持全网通4G模块
接入标准: ONVIF;GB/T28181
防护等级: IP67
供电方式: DC12V/POE
报警事件支持:无 SD 卡,网络断开, IP 冲突,动态检测,视频遮挡;
安全模式支持: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MAC 地址绑定;
台
510
2
高速存储卡
支持Class10(读取速度≥100MB/S,写入速度≥90MB/S)
支持1000次擦写
支持四重防护:耐高低温,防水,防磁,防X光;
实时监测摄像机中存储卡健康状态寿命预警
主动上报卡片寿命不足时间,提醒用户更换卡片,避免因卡片寿命耗尽引起关键录像丢失数据加密
运用独有算法加密保护存储卡内部数据,避免数据泄露
张
510
3
支架
采用铝合金材质,
白色
重量为≧0.38kg
支持最大承重≧1.0kg
支持壁装安装方式
支持水平:0~360°,竖直:-30°~0°旋转角度范围
台
510
4
电源
AC输入线≧350mm
DC输出线≧800mm
支持AC180~260V电压供电
支持DC12V2A输出
适应温度-30~70℃, 湿度<90%的环境;
通过3C检测
台
510
5
物联网卡
每卡每月流量不少于15GB
服务期36个月
物联网卡接入沈阳市公安局APN专线
流量不得流向互联网
每张物联网卡使用固定IP地址。
提供三合一SIM卡
通信运营商开具此项目物联网卡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张
510
6
安装及调试服务
提供安装所需国标供电线缆、线槽、辅材等
具备供电线缆敷设及带电作业实施能力
具备设备及系统调试能力(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公安视频专网系统接入)
施工安全:施工人员需配备相关安全工具。如登高工具等,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出现特殊作业需求时(拆灯、破棚),需修补恢复,满足业主需求
套
51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与之相关的服务期限为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明珠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
联系方式: 024-89862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23533741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丹
电 话: 024-2353374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