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座固定翼电动飞机:根据双座电动飞机维护手册和飞行手册要求,开展飞机运行保障工作,积累并验证维护检查程序、飞行检查程序的合理性,并提出改进方案;根据双座电动飞机维护手册要求,对临近时寿的零部件状态进行评估,根据临近到寿的零部件的装机时间与运行时间将评估数据汇总并反馈给厂家,以供厂家进行试验、分析及改进。2.双座水上电动飞机:通过试飞研究水上电动飞机水面维护保障规律,为水上电动飞机投入运行制定水面保障、日常维护、检查及电池更换程序,并根据维护规律及经验,分析各零部件可工作年限,初步制定时寿件清单,初步制定飞机定期检查时间。研究编制水上飞机正常起飞着水程序,应急处置程序;验证水上电动飞机的水面起降特性,包括水密性、飞机的结构重量、飞行阻力、载荷、航程、速度等方面可以满足适航规章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运行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
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88795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880010400190120996148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铁军
电 话: 024-23382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