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领取采购文件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yly558@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邮件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特别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沈阳市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 024-3161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017)
联系方式: 024-23502406、024-31037558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德龙、吕亚男
电 话: 024-23502406、024-310375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