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移动警务综合服务
1
项
二、 技术参数
服务内容
技术参数
移动警务系统
系统基础要求
1) 图像采集子系统:提供支持最多不低于6400万像素的采集图像子系统。
2) 图像呈现子系统:提供图像色彩不低于1670万色,分辨率应不超过2340*1080像素,像素密度PPI不低于389PPI的人机交互和显示界面,提供系统级全程水印,并能够提供水印接口相关子系统。
3) 数据处理子系统:提供数据计算能力不低于2.58GHz的数据处理子系统。
4) 通信与接入子系统:提供支持 5G/4G+/4G/3G/2G或以上网络、NFC、双频GPS、蓝牙等通信的接入方式子系统。
5) 双APN同时在线子系统:提供支持公共APN和专属APN同时接入、同时在线,实现数据隔离,后台系统收到消息会通知前台系统的子系统。
6) 硬件驱动限制子系统:提供安全系统可对硬件驱动限制,防止数据泄露的子系统。
7) 双系统一键切换子系统:提供两个操作系统间支持一键秒级切换,并支持独立指纹切换、NFC感应切换的子系统
8) 独立运行和相互切换子系统:提供预置两个系统,一个系统称个人系统,另一个称工作系统。任何一个系统不能删除、创建或控制另外一个系统,配置各自独立,互不影响,相互隔离的子系统。
系统管控接口
1) 工作区WIFI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2) 工作区WIFI热点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3) 工作区WIFI热点白名单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增、删。
4) 工作区蓝牙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5) 工作区蓝牙白名单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增、删、查询。
6) 工作区USB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7) 工作区位置信息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8) 工作区NFC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9) 工作区截屏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10) 工作区录屏可通过设备管控系统打开或关闭。
安全加密卡服务
安全保密服务采用加密证书与SIM卡信息二合一存储的方式实现。
1、用户存储空间≥32K,用于安全存储个人信息、密钥、数字证书;
2、支持国家安全密码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密钥算法、同时兼容DES/3DES密码算法,实现加密/解密功能;
3、支持RSA1024/2048,公私钥算法及其密钥对生成,可实现签名、验证、身份 识别功能;
4、支持国密商用密码算法SM1、SM2、SM3和SM4算法;
5、内置硬件随机数发生器;
6、X.509数字证书存储;
7、遵循ISO7816-4国际标准;
8、片内Flash可擦除10万次以上,插拔次数一万次以上;
9、带电插拔保护;
10、低功耗,智能切换待机和工作状态;
通信服务
国内语音≥300分钟,国内流量≥20GB;
移动警务终端自助申报系统
提供《移动警务终端自助申报系统》,移动警务终端自助申报系统是为了简化收集移动警务终端信息工作流程,避免传统手工方式申报收集移动警务终端信息工作,采用自动化信息系统完成。通过登录自助申报系统以 EXCEL、图片、文字等形式进行自助申报,通过各 级审核后完成自助申报工作。
三、服务地点:法库公安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
五、质量保证期要求:一年
六、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报名成功后,务必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若未经电话确认报名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871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 024-67763991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传传
电 话: 024-6776399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